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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

发布时间:2021-09-23 浏览次数:8094

为维护公司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党章》)和其他有关规定,制订本章程。

第一章 总 则  

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 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党章》)和其他有关规 定,制订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规定,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党 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。公司建立党的工 作机构,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,保障党的组织的工作经费。 

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《公司法》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 简称“公司”)。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,由大连三垒机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;在大连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,取得营业执照。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: 91210200751579797A。 

第四条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,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,500 万股,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2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上市。 

第五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: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:DALIAN MY GYM EDUCATION TECHNOLOGY CO.,LTD. 

第六条 公司住所: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爱贤街 33 号 邮政编码:116023 

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6,564,688 元。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,将在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,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一项决议,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。 

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50 年。 

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 

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 

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,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、公司 与股东、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,对公司、股东、 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。依据本章程,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、公司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;公司可以起诉股东、 董事、监事、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。

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、 财务负责人。

2021-09-23-美吉姆: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(2021年9月).PDF